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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

   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-09-23 浏览次数:

    中心将基于导师报名情况与学校时间节点要求统一组织开题(报名须由导师填报,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),具体时间、地点将由中心安排的开题秘书予以通知。

    提前 3 天登录“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——论文信息——开题报告”进行申请并下载对应研究生本人的《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(表一)》,勿套用他人表格。

    一、线上申请

    ●论文开始、截止日期: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即可,开始日期可为开题时间或开题之前。

    ●开题地点:下拉框中无法选择的教室或会议室直接填写在地点栏,地点名称要具体,如:MBA中心大楼302室”。

    ●开题时间:各小组提前确定好汇报顺序,每生的具体时间段应根据本人实际时间段填写,不得都以同一个笼统的时间区间公示,原则上全程时间安排如下:硕士生30分钟/人。

    ●审核小组组长/成员:姓名+职称,组长信息无需体现在成员处,此处只填报于纸质报告上签字的专家信息,请确保此项信息的准确。

    ●提交审核:点击提交审核并自行跟进联系导师审核,审核后申请将显示在【研究生院官网】--【开题公告】中。

    注:学院录入结论前系统可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开题报告。

    二、格式要求

    ●开题报告中各级节标题等相关格式可参考学生手册中的《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》。

    ●开题报告首页为表格,文字部分从第二页写起,表格已有文字部分的字体大小和格式勿随意改动,开题时间、地点需与系统中公告的一致。

    ●首页表格部分单面打印表格部分填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样表说明

    三、举行开题报告

    ●依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(福大研〔20253号)执行。

    四、上传首页扫描件及开题报告

    ●上交纸质材料前,研究生应将所有意见及签字完成的首页以“纵向”格式扫描,按照系统提示的规范要求上传,扫描件及开题报告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
    注:学院录入结论前系统可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开题报告。

    五、上交开题报告纸质材料

    ●开题结束后需要一式3份完整的开题报告纸质材料1份上交中心2自己留存)。报告中要有导师、审核小组、学位点的审核意见,导师、审核小组需对开题报告的总体情况进行具体评价,并明确是否同意开题报告通过,不得仅填写“同意开题”字样,学位点意见可仅填写“同意开题”字样。

    ●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开题一个月内)将开题报告纸质材料上交中心教学办,未按时提交者,本次开题报告无效。